编造 、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人,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?
〖壹〗、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人,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 ,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、刑事责任,特定情况下还可能面临执业资格限制或处分,具体如下:行政责任依据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第六十五条: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(包括疫情)的虚假信息 ,或明知是虚假信息仍传播的,首先会被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。
〖贰〗、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第六十五条规定: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,或明知是虚假信息而传播的,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 。造成严重后果的 ,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吊销执业许可证。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若为国家工作人员,依法给予处分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。
〖叁〗、总结说明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。编造 、传播、散布谣言 ,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,根据情节轻重,会受到治安处罚 ,情节严重的,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面临刑拘等处罚。
〖肆〗、民事责任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。责任承担方式:制造 、传播谣言侵犯了公民、法人的名誉权、荣誉权等民事权益,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 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
男子报警称“捉奸在床 ”,自己却被刑事拘留了,怎么回事?
此行为属于谎报警情 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:“谎报险情、疫情 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情节较轻的 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”。
女大学生小俞与男网友李某开房时,小俞在最后阶段反抗并索要钱财,李某认为遭遇“仙人跳”而报警,故被抓后大呼冤枉 。经警方调查 ,此案是小俞与有敲诈前科的情人陆某密谋的敲诈勒索案。 具体经过如下:事件起因:小俞在网上发布约饭帖子,李某因妻子不在身边感到孤单,看到帖子后前往赴约。
女方因莽撞捉奸导致在离婚诉讼中失去房产分配权益 ,最终基本净身出户。具体分析如下:捉奸录像成男方起诉离婚的有力证据女方因婚外情被男方捉奸在床,且男方用相机录下女方和另一男均不着寸缕、逼着道歉的画面 。
确认是事实后,路某在第二天就被刑事拘留。2021年11月2日 ,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路某构成敲诈勒索罪,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、罚金5000元。今年3月9日 ,淄博中院作出二审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 。
犯罪嫌疑人昌某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具体分析如下:事件经过8月6日10时许 ,玉带派出所接报警称某酒店停车场内一女子被丈夫殴打。民警到场后发现,昌某某与妻子施某某因夫妻矛盾发生肢体冲突 。民警随即对二人进行劝解,但昌某某拒不配合,当场辱骂民警并击打其左侧面颊 ,致民警轻微伤。
【普法宣传】谎称五天内连续两次感染不同毒株,金某某被行拘!
金某某因谎称五天内连续两次感染不同毒株被行政拘留,其行为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。
“上海疫情3000例”造谣者被抓了,那传谣者呢?
〖壹〗 、传谣者是否被抓情况:近来公开信息中未提及该传谣者是否被抓 。不过,传谣行为同样违反法律法规 ,若造成严重后果,如引发社会恐慌、扰乱公共秩序等,传谣者大概率会受到法律惩处。
〖贰〗、官方辟谣: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迅速辟谣 ,明确表示“上海封城”为不实信息。谣言传播与后果:经查,造谣者为赵某(男,31岁) ,其为了哗众取宠,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上述谣言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。处理结果:警方已抓获造谣者赵某 ,并依法对其行政拘留。
〖叁〗 、疫情期间,出现了许多利用疫情造谣的事件,涉事者都受到了处罚。上海的赵某在网上制造并传播上海封城的造谣,上海市相关部门迅速对此事做出了调查并进行了辟谣 ,而赵某因为制造并传播谣言,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,已被相关部门依法拘留。
成都一男子转发“抓捕人贩子”网络谣言被处罚
成都一男子因转发“抓捕人贩子”网络谣言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。具体事件经过及法律警示如下:事件经过:2024年8月6日 ,成都崇州居民李某农在网络平台浏览到一段标注为“抓捕人贩子 ”的视频。为吸引流量,其未核实视频真实性,直接下载并发布至个人账号。
023年11月29日 ,网民刘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“该死的人贩子,牢底坐穿吧!太可恶了” 。经核实,刘某某为博取关注 ,将拍摄的民警出警视频杜撰成警察正在抓捕人贩子的谣言信息。合肥警方已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。









